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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省国有企业发展改革的未来方向


 浅谈我省国有企业发展改革的未来方向

内容摘要:改革开放40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随着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实现了从政府行政机关的附属向市场主体的转变......

一、我省国有企业发展改革历史回顾

1、历史进程

改革开放40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随着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实现了从政府行政机关的附属向市场主体的转变。这一过程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年至1984年),改革起步阶段。主要着眼于理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和划分管理权限,先后进行了扩权让利、推行经济责任制、第一步和第二步利改税等多方面的改革。

第二阶段(1984年至1994年),扩大经营自主权阶段。这一时期,依据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理论,明确国有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建立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转换经营机制。改革的主要措施是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和承包经营责任制,一些小型国有企业实行租赁经营,国有商业企业和供销社企业推行以放开经营、价格、用工、分配为内容的“四放开”。1992年7月,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实施办法,开展了企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企业经营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同时,部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开始实施。

第三阶段(1994年至2003年),制度创新和结构调整阶段。这一阶段,企业改革由放权让利的政策性调整转向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制度创新,由单个搞活国有企业转向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1994年,《公司法》正式发布实施,我省随即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试点,在国有小型企业推行“国有民营”改革,在城镇集体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为探索企业改革的路子提供了有益的经验。随后几年,全省企业改革按照“三改一加强”和“抓大放小”的方针,围绕企业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攻坚,改革向企业产权制度、所有制结构、变革政府管理企业的体制和方式的深处推进。

第四阶段(2003年至今),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阶段。为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不到位和多头管理的问题,党的十六大决定,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由此,江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原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和中共江西省委企业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开始筹建,2004年初正式成立。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大力推进,江西在政府层面上真正做到了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与出资人职能的分离,实现了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这是我省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突破,也标志着全省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2、重大变化

国有企业的数量减少了,但运行质量不断提高。资产总量大幅增长,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省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不断提高。

国有经济比重降低了,但国有企业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40年来,我省经济发展由国有经济“单轮独舞”,转变为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双轮驱动”,促使我省经济长期持续快速发展。虽然国有经济的比重下降了,但省属国有资本更多地集中到关键领域和铜业、钢铁、电力、钨业、煤炭等重要行业,其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江铜集团等一大批国有企业不仅实现了企业自身的不断发展壮大,而且影响和带动了相关产业上下游企业的发展,有效地延长了产业链,形成了集聚效应。

国有企业的负担减轻了,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大大增强。40年来,通过积极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实现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使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减轻了。卸下包袱和重负的国有企业,轻装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各种挑战,赢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履行社会责任的能力大大增强。

3、基本经验

解放思想是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一大法宝。40年来,我省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始终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推进的。与其他方面的改革一样,前进的道路充满曲折和艰辛。特别是一些重大改革政策的提出或重大举措的推进,没有前人的经验可资借鉴,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如果我们墨守成规、畏缩不前,不敢“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是很难走出一条新路、干出一番事业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才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挑战;化解推进改革中的各种矛盾,才能为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学习创新是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不竭动力。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进程中,有许多未知领域需要我们不断去学习、去探索,需要我们不断创新、不断完善。改革本身就是一种体制上的创新。40年来,我省国有企业始终致力打造学习型组织、培养学习型干部职工,致力企业技术创新、自主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实践证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不学习,就要落伍;学得慢,同样要被淘汰。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比别人学得快、学得好,并在学习的基础上,不断探索、不断创新、追求精致,才能使国有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开放搞活是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新鲜活力。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深入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我省国有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就必须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的分工与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外、境内外的资源和市场,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开展招商引资,进行战略合作。40年来,我省有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一大批国有企业大胆“走出去”,闯出了一片新天地。同时,大力引进世界500强和国内100强企业,引进大项目,进行战略合作。实践证明,坚持开放搞活,不仅可以给企业带来生机和活力,而且有利于学习借鉴国内外、境内外的先进发展经验,从而促进我省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二、我省国有企业发展改革取得的成绩

1、具体数据

截至2017年底,全省国有企业多项主要经济指标取得历史性突破。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4739.8亿元,同比增长17.5%;净资产9047.7亿元,同比增长13.8%;实现营业收入6011.1亿元,同比增长14.2%;实现利润总额301.7亿元,同比增长43.6%;完成增加值1041.9亿元,同比增长24%。上缴税费244.3亿元,同比增长21.5%。全省国有企业增加值首次突破千亿大关,营业收入首超6000亿元,利润总额首超300亿元。省属国有企业净资产突破3000亿元,营业收入突破4000亿元,增加值突破700亿元,资产总额超过1.1万亿元。资产规模和经济效益均创下历史新高。

省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1384.6亿元,同比增长12.9%;净资产3090.2亿元,同比增长7.5%;实现营业收入4434.6亿元,同比增长12.9%;实现利润总额182.2亿元,同比增长85.8%;工业增加值704.5亿元,同比增长26.2%。省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增速继续跑赢全国平均水平,三项指标均列全国第13位,比2016年末前移了两位以上。

2、工作亮点

一是打好“国企混改牌”。全面完成省旅游集团、省招标咨询集团混改,江铜集团混改进展顺利。江西国际公司混改增资项目已于2017年底在省产交所公开挂牌, 海济租赁、江中食疗、省茶业集团等3家重要子企业完成混改。江铜国贸、省旅游集团、省机电招标公司3家试点企业员工持股工作基本完成,第二批5家试点企业员工持股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总结形成《省出资监管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试行)》等制度成果,形成了混改的“江西模式”。据统计,通过混改全年增资扩股引入外部资金29.15亿元,省属国企整体混改率达到71.3%。可以说混改是最好的招商引资,引进的不仅是真金白银,而且引进了思想理念和战略合作者。

二是打好“国企转制牌”。江铜集团、省投资集团、省能源集团等企业公司制改革全部完成。此外,全省各级300多家正常生产经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正在全面推进。通过推进企业公司制改造,使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更加健全。

三是打好“重组整合牌”。新组建江西文化演艺发展集团、江西明德归厚人文事业有限公司(殡葬集团)、江西茶业集团等12家企业;全面完成江钨控股集团重组;全面完成省民爆投资公司资产整合;省铁投集团、省高投集团、省水投集团加速内部资源整合,积极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清洁能源、生态资源开发等节能环保和绿色产业。

四是打好“改制上市牌”。新余国科实现首发上市,刷新创业板IPO最快速度,江西国科、金瑞期货已完成上市申报,江盐集团、旅游集团、建工集团等一批企业已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造进入上市辅导。同济监理成功在“新三板”挂牌,智明星通已完成“新三板”上市材料报审。我省国企改制上市步伐正在全力提速。

五是打好“剥离包袱牌”。全面完成1027个社区、76.6万社区人员平稳顺利移交,成为全国社区移交完成最快、最好的省份,创造了省属国企社区移交工作的“江西速度”。驻赣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节奏加快,已完成移交或协议签订率达到80%以上。

3、最新成果

一是降本增效成效明显。积极落实省政府“降成本优环境”政策,全年省属企业节约成本7.2亿元;通过扎实开展提质增效工作,全年增效25.7亿元。

二是“去产能”“处僵治困”超预期完成目标。能源集团提前完成去产能任务,累计关闭矿井25对,退出产能536万吨。省属国企570户“僵尸企业”处置完成458户,完成率达到80.2%,其中,大成国资公司处置313家僵尸企业,全面完成退出任务。扎实推进萍矿集团脱围解困,实现2012年以来首次扭亏为盈。

三是“引进来”成果显著。央企入赣投资合作洽谈会上共签约项目113个,项目总投资达到2340.49亿元,项目数和投资总额均为历年最多。成功举办江西省大型国有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香港)对接洽谈会,签约金额达到14.84亿元美元。

四是“走出去”步伐加快。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成立省国资委推进“一带一路”暨境外工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大力推进赞比亚卢恩公路沿线工业园和赤道几内亚姆比尼示范工业园建设。成立江西海外能源资源开发联盟,发起设立江西海外资源能源开发基金,总规模达到3亿美元。江西国际公司、中鼎国际在2017年度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排名分别前移至第90位和第127位,省建工集团“两外”(省外、海外)市场业务份额占比高达67%。

三、我省国有企业发展改革面临的现状

1、经济布局、结构不科学

①江西省属国有经济仍然建立在传统资源性优势产业基础上,江西有80%以上的省属国有资本集中在有色金属、钢铁、电力、煤炭、建材、能源等传统资源能源性产业上,这些行业普遍面临产能过剩的矛盾,急需调整转型。但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精深加工、先进制造和基础性、高端服务业的渗透扩展度不高。虽然资源、能源产业是省属国有经济的支柱产业,但省属大型企业集团如江铜集团、新钢集团、江钨控股等仍然集中在有色、钢铁的初级采选冶上,深加工产品、高端产品不足,品牌产品、名优产品少,产品附加值不高。省属国有企业在先进制造业中的数量偏少、规模偏小,直接面对终端消费的产品不多。特别是在信托、证券、保险、招标咨询、工程承包、劳务输出等领域发展扩张不足,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层次有待提高。

2、资产资本化程度偏低

江西省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吸纳了一些其他投资主体,实现了股权多元化发展,但基本都是国有资本之间互相参股,国有资本和非国有资本的融合度偏低,混合所有制经济活力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流动性普遍偏低,特别是经营性国有企业的“资本化”程度不高,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国有资本占比过高。

3、法人治理结构有待完善

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过于单一,在法人治理结构中,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难以形成合力,各方之间的监督和协调工作不够流畅,“内部控制”现象严重。同时,很多国有企业还没有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极大影响了企业的运作机制和经济效益。

4、企业发展能力不平衡

②我省国有企业在研发投入维持在较低水平,申请专利和发明专利数明显不足,高端专家缺乏。我省国有企业未参加任何国际标准化组织,在制定国际标准方面没有话语权。同时,我省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展不平衡,主要集中在江铜集团等少数优势企业,其他企业的科技创新投入经费不足,有的企业甚至没有安排科技创新经费。

5、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虽然江西省政府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与政府公共管理职责分离”的原则组建了江西省国资委,委托其代表江西省政府对国有企业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但从实际情况看,江西省并未完全转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行政事业单位所属国有企业改革进展缓慢,仍在沿用过去行政部门管理企业的方式进行管理。

6、国有资产管理手段不够丰富

由于经营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及预算制度未建立,省国资委无法对国有资产收益进行二次分配并投入到需要扶持的行业中,因而在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方面缺乏有效手段。加之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明显不足。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还未完全发挥。目前还存在收入分配体制不合理,薪酬管理环节薄弱,长效激励机制缺乏,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比例不高等问题。国有企业管理的政策法规还不健全,在制定有关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产权管理、企业负责人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工作明显滞后,导致管理手段比较传统。

7、缺乏市场竞争机制

大部分国有企业聚焦于垄断行业,习惯于依赖国有资本,缺乏与市场主动竞争的意识和能力。很多企业存在守摊子看家业的问题,没有走出去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特别是很多企业领导的思想还停留在“大锅饭”时代,根本不具备现代化企业管理的思维,过分依赖于行政化命令式的运行机制,造成了国有优良资源的巨大浪费。

8、社会管理职责分离不彻底

除了法律赋予的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外,省国有企业还要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等社会性管理事务。这些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牵扯了过多的人力和物力,势必影响出资人职责的履行,不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

9、工作效率低下

很多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还停留在几十年前,没有与时俱进,没有向当今优秀的现代化企业学习管理,看齐管理,企业中人浮于事和慵懒散的作风问题依然严峻。究其原因就是没有引入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没有能够主动调动员工积极性,普遍存在“做和不做一个样”的老问题,导致工作效率不高。

四、我省国有企业发展改革的未来方向

1、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健全省人大对国有资产的监督体系。国有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等权益属于国家所有。省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应介入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工作可以通过预算监督、调查质询、责任追究等方式进行,确保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等情况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下。

2、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体系

在立法层面,应当抓紧研究制定与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相配套的规章和制度,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的营运与监管行为,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在地方管理层面,应按照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时,积极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夯实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基础,提高向企业派驻法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3、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要把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我省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全面推进国企混改工作,力争实现省属国企混改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这一目标。特别是要积极推进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层面的混改工作,加快试点企业员工持股工作。

4、大力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和公司制改革

持续推动企业上市申报和首发上市,支持有条件的特别是创新型、成长型企业挂牌“新三板”,全力打造国企上市新平台,努力做好企业上市的辅导工作。尽快完成全省各级300多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

5、全力推进市场化战略性重组和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工作

全面完成中央驻赣企业“三供一业”分离及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基本完成全省国有企业办教育医疗机构移交、改制或集中管理工作。

6、狠抓战略执行

要抓住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机遇,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工程,重点要加快制造业优化升级,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要用好江西绿色生态优势,在生态农业、中药产业、健康养老、旅游产业等方面有更大作为。

7、加大投资力度

坚定不移扩投资促发展。要在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切实做大总量,为省属国有经济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双万亿”奠定坚实基础。加快“走出去”步伐,稳步推进国际化经营。努力将省属国有企业打造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不断培育和提升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能力和全球竞争力。

8、推动质量强企

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价值导向,深入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深化资源综合利用,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实施清洁生产,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国有企业应有的积极贡献。

9、强化管理提升

巩固提质增效的经验成果,大力推广国内、省内优秀国有企业的管理经验。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现代化企业管理模式,实现目标任务的层层分解,从而达到责任压力层层传递,有效促进工作目标落实的目的。

 

 

 

注释:
①《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现实困境与路径方向:江西的实践》,2015年5月
    ②《江西省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研究》,201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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